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自助办理厅自助受理服务区自助办理港澳个人游通行证二次签注的受理、交证、缴费、领证等业务。
自助办理厅目前共设有自助填表机、自助受理机、自助发证机等,可实现无人工的填表、提交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申请、缴费、提交证件、领证以及查询***进度等多项功能,在工作日24小时为***市民提供服务。
目前出入境管理分局设置的两台自助受理机仅可受理我市常住居民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申请,不能受理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区内异地就近***人员等申请。由于目前自助受理机尚未实现零钱找补功能,在办理自助申请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零钱投币缴费(收费标准为香港个人游签注20元∕一次、香港个人游签注40元∕二次、澳门个人游签注20元∕一次)。
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由你本人亲自前往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也不以异地办理的。
办理所需材料:
1、***原本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本及复印件;
3、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才效,你也可以在出入境***大厅即时拍照)。
以上复印件为A4规格。
办理费用:
工本费100元,签注1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邮费、拍照另计(大概50元左右)。
办理时限:
首次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
1照相(申请人可到广西区内具有出入境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申请时须提交广西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集回执)
2.领表→填表→交表(申请表可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网站A4纸质下载(可复印使用),或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也可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填写表格。)
3.初审、受理申请材料
4领回执单
5.缴费→交缴费单
南宁可以跨户籍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具体可登录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官方网站或“南宁出入境”官方微信查询。 外省的时间会比本地户籍的长。 就近办理护照和赴台证件要求:
●提交户口簿、居民***、居住证 ●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