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回收站理规定

tamoadmin 回收价格 2024-03-31 64 0

废品回收站管理规定

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疫情防控期间,废品回收站需要执行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市区***关于停业和开业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2.严格执行经营场所、回收物资和运营车辆定期消杀要求;

3.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出售人员和运输人员信息登记要求;

4.严格执行各类人员核酸检测、戴口罩、扫码测温、出示检测报告和实施健康监测查验等要求。

二、合法从业要求

废品回收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才能合法从业:

1.回收站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设置;

2.回收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3.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必须办理公安机关备案;

4.回收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制度;

5.回收站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废品回收站理规定

三、规范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废品回收站的规范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站容整洁,不准占道经营;

2.堆放整齐,不准露天存放回收物品;

3.清洁卫生,不准扰民和污染环境;

4.规范回收,不准焚烧、拆解、加工回收物品;

5.依法经营,不准回收违禁物品;

6.遵章守法,不准“三合一”经营。

四、守法经营要求

废品回收站在守法经营方面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不收***物品、***、***;

2.不收国家规定的历史文物;

3.不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

4.不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

5.不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6.不收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7.不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五、员工安全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应纳入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重视安全管理。

六、废品交接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交接管理制度,确保废品交接过程中废品的质量、数量、来源等信息的准确记录和确认。废品交接管理制度应包括废品交接手续的规定、废品交接人员的职责、废品交接单的填写等内容。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交接单,对每批废品的交接进行记录,包括废品来源、品种、数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等信息。

七、废品保管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保管管理制度,确保废品在保管过程中不发生损失或其他问题。废品保管管理制度应包括废品保管区域的规定、废品保管人员的职责、废品保管记录的填写等内容。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保管记录簿,对每批废品的保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废品来源、品种、数量、保管人员、保管时间等信息。

八、废品运输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废品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准确、及时地到达目的地。废品运输管理制度应包括废品运输路线的规定、废品运输人员的职责、废品运输记录的填写等内容。废品回收站应建立废品运输记录簿,对每批废品的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废品来源、品种、数量、运输人员、运输时间等信息。

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废品回收站的经营管理,明确责任,中国废品站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各项政策和法规,自觉接受废品回收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此外,还包括了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如不准在储存库(场)或堆放易燃物品的周围吸烟或明火作业,废品要分类堆放,严禁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废品混放等。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追问

延伸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废品回收站经营自律性规范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废品回收站管理,有效消除废品回收行业疫情传播风险,巩固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行业自律性规范如下: 一、疫情防控“四执行” 1.严格执行市区政府关于停业和开业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2.严格执行经营场所、回收物资和运营车辆定期消杀要求; 3.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出售人员和运输人员信息登记要求; 4.严格执行各类人员核酸检测、戴口罩、扫码测温、出示检测报告和实施健康监测查验等要求。 二、合法从业“五必须” 1.回收站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设置; 2.回收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3.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必须办理公安机关备案; 4.回收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制度; 5.回收站消防、安全、卫生和环保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三、规范管理“六不准” 1.站容整洁,不准占道经营; 2.堆放整齐,不准露天存放回收物品; 3.清洁卫生,不准扰民和污染环境; 4.规范回收,不准焚烧、拆解、加工回收物品; 5.依法经营,不准回收违禁物品; 6.遵章守法,不准“三合一”经营。 四、守法经营“七不收” 1.不收淫秽物品、枪支、弹药; 2.不收国家规定的历史文物; 3.不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 4.不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 5.不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6.不收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7.不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参考资料为您提炼了 5 个关键词,查找到 52304 篇相关资料。

废品回收站管理规定
废品回收站经营规范
废品回收站职业道德标准
废品回收站环境保护规定
废品回收站安全管理规定